浅谈“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的学习体会
省基督教协会副会长
烟台市基督教两会主任会长 于磊
自2025年10月全国性宗教团体启动“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以来,各地宗教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结合自身参与情况与思考,现将个人学习收获与体会梳理如下:
一、开展好教育活动,需以“学法规”为根本基础
要始终摆正“国”与“教”、“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历史上我国宗教界曾围绕这一核心问题进行过深刻思辨:佛教传入早期虽有“沙门不敬王者”的主张,后逐步形成“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的普遍共识;基督教传入中国后,也历经本色化、自立运动的探索,最终明确了宗教活动必须纳入国家治理框架的基本原则。
教规教义绝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这是经过历史检验的真理。《圣经》教导:“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彼前2:13-14)。作为基督教教职人员,我们的核心使命是在国法允许的范围内办好教会。因此,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法规”活动,不仅是本次教育活动的重要任务,更是基督教界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方向,要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将法治意识融入宗教活动全过程。
二、开展好教育活动,需以“守戒律、重修为”为关键抓手
从基督教信仰本质而言,“守戒律”是对教规教义的敬畏践行,“重修为”是对内在生命的锤炼提升。一个不遵守教规教义、不注重自我修为的基督徒,难以称得上是真正的信仰者;而作为引领信众的教职人员,若脱离“守戒律、重修为”的根本要求,更无法履行好牧养职责。这也正是耶稣所教导的“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的深刻内涵。(参太7:21)
以本次教育活动为契机,我们更应潜下心来研习《圣经》、虔诚祈祷默想,主动省察自身不足、坚决改正突出问题;学会控制欲望、塑造健康向上的心灵境界,深入思考教会规范化管理与发展路径;坚持多读书、勤学习,不断提升综合素养与履职能力。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如果基督教团体、活动场所的负责人以及教职人员被欲望支配,必将成为教会混乱的根源。因此,“守戒律、重修为”既是达成本次教育活动目标的关键举措,更是保障教会长期健康传承的必由之路。
三、开展好教育活动,需以“树形象”为核心目标
“树形象”是本次教育活动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近年来,部分宗教领域出现不良现象,导致宗教界整体形象受到一定影响,若不及时匡正,将直接阻碍宗教界的健康传承。作为基督教团体和活动场所负责人,应当建立常态化自检自查机制,明确行为边界、坚守信仰纯正、保持身心圣洁,主动树立积极向上、遵纪守法、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
基督教教职人员要严格对照全国性宗教团体《关于崇俭戒奢、正信正行的倡议》,严肃查摆问题,尤其是长时间积压、不敢触碰的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教育活动的引导作用与制度的刚性约束,以不回避、不遮掩的态度梳理问题清单,制定详细处置方案与整改时限,建立台账、销号管理。与此同时,持续推进基督教团体和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坚持档案定期整理归档,坚持财务公开接受监督,强化教职人员队伍教育、引导与管理,确保队伍的纯洁性与专业性,如此才能有效促进基督教健康传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