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的心得体会
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副主任
济南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任
赵克玉
近期,全国宗教界深入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促进宗教健康传承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系统学习与深入思考,我深刻认识到这项活动对于基督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教、实现基督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有深远意义。
一、深刻认识教育活动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此次教育活动正是推动基督教中国化走深走实的具体行动。“学法规”不仅是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更是要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深刻理解国法大于教规的理念,自觉将法治精神融入信仰实践与教会治理全过程,这是基督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法治基础。“守戒律”要求我们不仅恪守圣经教导和信仰传统,更要秉持正信正行的原则,坚决抵制一切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极端思想侵蚀,确保基督教领域的纯洁与和谐。“重修为”要求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不断提升宗教学识和道德修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树形象”旨在通过内外兼修,树立起中国基督教爱国爱教、守法遵规、崇俭戒奢、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尊重与认可。这四点环环相扣,共同构筑了基督教健康传承的坚实路径。
二、准确把握教育活动是激发宗教界内生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教的重要抓手
全国性宗教团体《关于崇俭戒奢、正信正行的倡议》中的“七不”要求,为教育活动提供了清晰的实践标尺。这促使我们深入反思,如何将外在的规范内化为信仰群体的自觉行动。宗教工作的关键在“导”,要“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此次教育活动正是“导”的智慧体现,它不是简单的强制约束,而是通过教育引导,充分激发基督教界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内生动力。我们深刻体会到,全面从严治教绝非空话,需要落实到制度建设、教风整顿、人才培养等各个环节。教职人员必须带头“学法规”,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严格“守戒律”,以身作则维护教会的纯正;注重“重修为”,以深厚的灵性修养和道德情操引导信徒;着力“树形象”,通过服务社会、关爱人群来见证信仰。要将《倡议》中的“七不”要求融入日常管理和讲台信息,让崇俭戒奢、正信正行成为全体信教群众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持续提升基督教界的整体素质。
三、切实担负起践行正信正行、助力宗教健康传承的时代责任
作为一名宗教团体负责人,我深感责任重大。我将以此次教育活动为契机,率先垂范,带领广大信教群众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基督教健康传承的实际行动。一是要持续深化理论学习,不仅要学好法规戒律,更要深入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筑牢抵御境外渗透的思想防线。二是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培养教职人员队伍,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要积极推进神学思想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积极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用信徒喜闻乐见的方式阐释经典教义,使基督教更好地融入中华文化沃土。四是引导信教群众积极服务社会,鼓励他们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诚实劳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贡献力量,充分展现基督教的良好风貌。
总之,“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沿着宗教中国化方向前行,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坚持全面从严治教,助力中国基督教真正成为与时代发展同频、与社会进步同向的积极力量,为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