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声天风】传承三自爱国传统持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在十四届全国政协第三十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的发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下称“三个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说,“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爱国情感,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持续增强“三个意识”,对中国基督教来说,既有历史反省,更是现实需要。
一是历史上,基督教被西方列强利用作为侵略中国的工具,殖民主义色彩浓厚;教会内片面追求个人得救等保守、狭隘神学思想流传,被诟病“多一个基督徒就少一个中国人”,国家意识淡漠。
二是现实中,一些陈旧错误的神学思想沉渣泛起,如借口基督徒是“天国的子民”,淡化家国情怀;教唆“听神的,不听人的”,藐视法律法规;把属灵和属世对立起来,漠视社会责任,等等。同时,打着基督教旗号的非法活动和异端邪教屡禁不止,成为危及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三是国际上,美西方的宗教遏华战略愈演愈烈,境外反华反三自势力以宗教语言为包装、以宗教活动为伪装,加紧对我国的渗透,迷惑性和欺骗性较强,基督教面临再次被“工具化”的现实挑战。
这些因素互相影响叠加,不断侵蚀中国基督教对“三个意识”的思想认识基础。对此,要把增强“三个意识”作为系统推进基督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内容,并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今年庆祝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发起75周年为契机,回顾总结,守正创新,赋予自治、自养、自传的三自爱国运动新的时代内涵。即既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促进教会健康传承;更要深刻认识到,只有把新时代爱国主义融入信仰和生活实践,以增强“三个意识”为抓手,以增进“五个认同”为目标,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才是中国基督教的安身立命之本。
二是树立法治思维,明确行为边界,引导教牧人员和信徒遵国法、守教规,自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活动。推进全面从严治教,牢牢抓住教牧人员和宗教活动管理的“牛鼻子”,强化教规制度建设和执行,促进正信正行,端正教风,彰显行动自觉。
三是建议各地统战民宗部门加强指导,帮助基督教界组织开展好增强“三个意识”的主题学习和教育培训,不断夯实基督教界代表人士、教牧人员、院校师生和信徒的思想认识基础,有意识地把增强“三个意识”融入团体工作学习、场所解经讲道、院校课程教学中,始终把信徒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打着基督教旗号的异端邪说、境外渗透和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打击力度,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信徒明辨是非,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指导爱国团体、活动场所、神学院校在保护合法的基础上,配合做好基督教领域的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建议有关部门指导中国基督教做好新形势下的对外交流工作,既多交朋友、讲好故事,又要在国际场合以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坚决同利用基督教对我国进行攻击抹黑、造谣污蔑等分裂祖国的行径作斗争,坚定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国际形象。
(作者系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
